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是合法的吗?
陕西省文化传播协会是合法的。于2004年7月经陕西省民政厅批准设立,业务主管单位为陕西省文联。是从事文化、传播事业的专家学者、作家、艺术家和相关企事业单位自愿结成的全省性社会团体,是党和政府联系文艺家的桥梁和纽带,是发展繁华文化、传播事业、进行学术交流,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社会力量,是省内外文化界、传媒界、工商界具有多元文化背景共存的联谊中心。
名誉会长:贾平凹 肖云儒 王西京 盎 然 吴3大 李成海 马 川 雷社艺
领导成员:会 长 左海正
业务领域:理论研讨、信息交流、咨询服务、培训、传播推介。
主要任务:繁华文艺创作、活跃艺术表演,开展文化传播交流,加强文化传播研究,建设文化传播队伍,普及文化传播知识,保护文化遗产、保护民族精神家园。开展书画展览、文学评奖、理论研讨、作家风摘、艺术表演、新人培训、作品征文、省内外交流。培植扶持文学新人、文化骨干、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编写出版《陕西文化传播丛书》。组织评选陕西文化传播事业(突出)奉献奖、陕西省文化传播优异工作者奖、陕西省文化传播演艺奖等。重点围绕旅游文化、酒茶文化开展系列活动,为全省经济、企业发展服务。妥善授牌文化传播、文化传播研究、旅游休闲文化示范、体验基地。利用名人效应举行县域经济瓶颈、地方风情文化传播相关论坛研讨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