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签证申请流程?
中国公民因私赴德国办理签证,可通过两个渠道进行,一是托付中国旅行社代办,出国者可将本人护照与有关证件交给他们,并填写申请签证的表格所需提供的情状,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婚姻状况、国内永久地址、现在地址、工作单位及职务、旅行目的、逗留期限等。另一途径是,旅客直接前往德国驻华使馆办理签证。
探亲旅游签证
(一)、申请赴德国探亲签证的手续
德国移民法规定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申请前往德国探亲:
(1)德国公民的配偶;
(2)德国公民的父母(包括养父母)、子女(包括养子女);
(3)德国公民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异母或异父同母的兄弟姐妹);
(4)其他适合德国法律规定可以探亲的外国公民。
中国公民前往德国探亲或旅游,可持下列的证实素材前往德国驻华使领馆申办签证:
(1)在德国的亲属朋友的邀请信件;
(2)在德国的亲属朋友出具的、经过当地外国人治理局或律师所公证的经济担保书;
(3)申请人所在地公证机关出具的亲属关系证实;
(4)申请者身体健康证实(进境居留超过3个月的需此证,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则不需此证);
(5)有效的中国护照;
(6)填写签证申请表(居留不超过3个月的填2份,超过3个月的填3份),申请表上须贴照片。
上述证实素材,申请人可以托付中国旅行社代办转交大使馆,也可以用邮寄方式递交德国驻华大使馆或上海领事馆。
(二)、申请旅游签证的手续
申请有效期不超过3个月的德国旅游签证,须递交以下素材并符合下列条件:
(1)认真填写并贴上照片的黄色申请表,一式2份;
(2)有效护照;
(3)德国的某一旅行社的预订证实,证实中须写明旅游日程安顿、往返和当地交通及住宿情状,团体旅游者须有个人的预定证实(旅馆、旅行情状);
(4)交付旅行费用证实;
(5)医疗保险证实(保险公司证实)每人一份;
(6)用德文或英文书写的工作单位提供的证实:工作岗位,月工资,准假证实。
(三)、探亲旅游进境居留的规定
德国对外国人进境和居留还规定:
(1)外国人前往德国探亲,获得进境签证后,还应申领居留许可证。可先托付在德国的亲属朋友事先向外国人治理局申请代办,也可在进境后再申办。
(2)进境后假如变更居留地点,要及时向外国人治理局报告。
(3)旅游签证持有者,不能从事任何工作。假如想从事何种工作,必须获得外国人治理局签发的工作许可。
假如进境者暂时发生种种特殊情状,如意外侵害事故、交通事故、疾病等,在签证限期内不能按时离境的,可以再签证。德国驻华使馆签发的旅游签证,一般对一次进进下列的申根国家有效:比利时、德国、法国、希腊、意大利、卢森堡、奥地利、荷兰、葡萄牙和西班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