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做备忘录是在外交理论中指国度间或外交代表机关之间利用的外交文书,(跟备忘录差不多意思)现实上是一种口头通知或谈话记录。用于申明某一问题在事实上或法令方面的细节,或明白外交漫谈中的谈话内容;陈说、弥补本身的概念、或辩驳对方的概念。交涉中为使对便利于记忆谈话内容或制止曲解,既可将谈话内容预先筹办安妥,谈后面交对方,也可在过后送交。可做为照会的附件,也可零丁利用。其慎重性仅次于照会。备忘录用第三人称写成起首和结尾,不消致敬语,开头就论述事实。面交的备忘录无昂首和落款,也无编号(送交的有),但有发文日期、地点。说帖、非文件、工做文件,也属于备忘录。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