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瀛湖垂钓新规?
安康瀛湖垂钓新规?
新规如下:
为庇护瀛湖库区水情状和渔业资本,准则垂钓行为,安康瀛湖生态旅游区办理委员会出台《瀛湖库区垂钓办理暂行法子》,《法子》第三条规定:每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瀛湖禁钓期。禁钓期内禁止一切形式的垂钓行为。
《法子》还规定,瀛湖库区除清冷关沿岸(鸟语苑对面)、张趟沿岸(原阳光公司至渔香缘渔家乐坡前)、库迁路十四公里处(王岩村上下100米沿岸)、流水镇农人街船埠两侧四个区域外,其他区域均为禁钓区。任何时间均不得在禁钓区处置垂钓行为。
此外,《法子》规定瀛湖库区准钓区非禁钓期内,禁止夜间垂钓;严禁离岸垂钓;严禁操纵多线多钩、长线多钩、单线多钩等消费性垂钓行为。开展垂钓活动严禁利用污染水体的饵料、窝料和添加剂等,不得向水体倾倒垃圾和利用含有毒有害物量的诱饵;严禁利用笼子钩、联体钩、串钩、爆炸钩等钓具停止垂钓;严禁利用可视锚鱼、探鱼器、鱼枪、弓弩等高科技手段垂钓射鱼;严禁采纳“打窝子”、灯光诱钓等掠夺性体例垂钓;严禁利用活体水生生物饵料停止垂钓;严禁利用其它禁用的钓具,以及对水生生物资本损坏较大的钓具钓法;严禁垂钓的渔获物买卖交易。渔获物品种仅限于鲤鱼、草鱼、红尾鱼(蒙古红鲌)、小白条等成鱼,严禁钓捕鳜鱼(俗称季花)、鳡鱼(黄颊)、花鲢、白鲢等。每人天天渔获物数量应控造在10尾或5千克以内,所有幼鱼及渔获物超越部门应当立刻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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