吊扣和吊销驾驶证的区别?吊扣驾驶证规定-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有哪些情况呢?
吊扣和吊销驾驶证的区别?
吊扣驾驶证是指交通警察在执行职务过程中摘取的一种行政逼迫措施。摘取这种行政逼迫措施,主要目的是为了查清当事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的事实,以便作出正确的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就可以扣留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的机动车驾驶证。扣留前应口头告知当事人违法行为的基本事实、拟作出这种逼迫措施的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扣留违法行为人驾驶证的期限是至公安机关依法做出行政处罚之日。
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假如你的驾驶证是被吊销的,那么最基本需要称心2年及2年以上才能重新申领。
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和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的比例,处罚较轻,只要及时处理违法行为,缴纳罚款,符合条件的,可以退还其驾驶证;
2、吊销不同,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依法被吊销的法定原因,如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其中半数以上的责任人应当按照驾驶证的规定被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处罚是很严重的;
首先,这个吊扣是一个早期说法,或者是一个通俗的说法,并不确切,正确的说法是注销或者吊销。
注销通常所见的情状就是你一个计分周期被扣12分,驾照就会被注销,是一种行政处罚,可以自行报名重新考科目一,常见的例如电子眼拍到超速50%的,被电子眼拍到是伪造号牌的都算。
吊扣驾驶证规定-吊扣机动车驾驶证有哪些情状呢?
1、吊 吊销是指依法取得驾驶证后,出现法定事由被依法吊销的情形,如重特大交通事故当中承担一半以上责任者按规定应当吊销驾驶证,这些都属于行政行为。 注销是指到期或不适应法律规定的情形出现而依法注销。注销驾驶证可以立刻到驾校交钱,重新考驾驶证。 依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使用规定》第四十二条规定: 机动车驾驶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治理所应当注销其机动车驾驶证: (一)死亡的; (二)身体条件不适合驾驶机动车的; (三)提出注销申请的; (四)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监护人提出注销申请的; (五)超过机动车驾驶证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的; (六)年龄在60周岁以上或者持有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无轨电车、有轨电车准驾车型的,在一个记分周期结束后,一年内未提交身体条件证实的; (七)年龄在6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无轨电车或者有轨电车准驾车型,或者年龄在70周岁以上,所持机动车驾驶证只具有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轮式自行机械车准驾车型的; (八)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被吊销或者驾驶许可依法被撤销的。 有第(五)项至第(八)项情形之一,未收回机动车驾驶证的,应当公告机动车驾驶证作废。 2、扣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条第一款 “执行职务的交通警察认为应当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给予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处罚的,可以先予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并在二十四小时内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处理。” 第二十四条第一款 “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对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行为,除依法给予行政处罚外,实行累积记分制度。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门对累积记分达到规定分值的机动车驾驶人,扣留机动车驾驶证,对其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诲,重新考试;考试合格的,发还其机动车驾驶证。”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扣留机动车驾驶证: (一)饮酒、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 (二)机动车驾驶人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或者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暂扣的人驾驶的; (三)机动车行驶超过规定时速百分之五十的; (四)驾驶拼装或者已达到报废准则的机动车的; (五)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六)在一个记分周期内累积记分达到12分的。”
吊扣驾驶证有什么后果?
吊扣驾驶是指公安交通治理部门对交通违章的机动车驾驶员暂停一段时间驾驶资格的行政处罚。具有逼迫性,适用于比较严重的交通违章或交通肇事驾驶员。其制裁严厉程度比罚款要重得多。依据道路交通治理条例的规定,吊扣驾驶证的时限为1个月以上,12个月以下。这种处罚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处罚合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