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规定文件?保险法131条司法解释?
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七段累计补偿:新规就灵巧就业社保缴费不再由社保中心或银行缴费,再就是当灵巧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没有缴足15年社保的情状下,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2、我国当前已经取缔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3、还调整了灵巧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社保新规定2022年最新规定文件?
一、依据2022年最新的社保政策来展示,已经取缔了一次性15年缴清系统,也这就是说用户到了退休年龄,假如没有缴满15年,那么是没有 *** 按月领取养老金的。这样的话有3种 *** :
1、退休后陆续缴费直到满15年;
2、将社保转为新农合;
3、一次性补缴到15年。
二、2022年缴费不再收取现金,缴费方式分为三种情状:
1、参保居民已领取了;
2、参保居民未制造社保卡;
3、低保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进家庭60岁以上老人。
三、医保报销对参保人员一个自然年度内,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累计超过大病保险起付线以上费用原则上分七段累计补偿:3万以内部分报销50%,3万以上至5万部分报销55%,5万以上至8万部分报销60%,8万以上至10万部分报销65%,10万以上至12万部分报销70%,12万以上至15万(含)部分报销75%,15万以上部分报销80%,年度累计补偿金额不超过20万。以上就是社保2022年新政策相关内容。
新规就灵巧就业社保缴费不再由社保中心或银行缴费,而是由当地税务机关统一收缴,调整了缴费档次,高至300%至低至60%的不同档位,由缴费人自己选,认证调整为每一年认证1次,再就是当灵巧就业人员达到退休年龄而没有缴足15年社保的情状下,可以一次性补缴所差的年份。
2022年社保新规为:
1、社会保险费用改为由国家的税务机关统一征收,不再交到参保人员当地的社保部门;
2、我国当前已经取缔了领取社会保险待遇资格的集中认证规定,对社保参保全面实施信息化和远程化的服务;
3、还调整了灵巧就业人员参保的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4、参保人员在退休时未缴满十五年社保费用的,还可以一次性补缴。
保险法131条司法阐明?
第一百三十一条 【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的职业操守】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及其从业人员在办理保险业务活动中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哄骗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
(二)隐瞒与保险合同有关的重要情状;
(三)阻碍投保人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或者诱导其不履行本法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
(四)给予或者承诺给予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保险合同约定以外的利益;
(五)利用行政权力、职务或者职业便利以及其他不正当手段强迫、诱惑或者限制投保人订立保险合同;
(六)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实素材;
(七)挪用、截留、侵吞保险费或者保险金;
(八)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牟取不正当利益;
(九)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金;
(十)泄露在业务活动中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
【释义与适用】本条是关于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职业操守的规定。本条除保留原《保险法》第131条的规定外,还增加5款规定,即“①伪造、擅自变更保险合同,或者为保险合同当事人提供虚假证实素材;②挪用、截留、侵吞保险费、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③利用业务便利,为其他机构或者个人谋取不正当利益;④串通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骗取保险赔款或者保险金;⑤泄露知悉的保险人、投保人、被保险人的商业秘密”。保险代理人、保险经纪人作为保险活动的重要参与人,也应当在保险代理和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