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轼的《赠刘景文》,是在元佑五年 (1090)苏轼在杭州任知州时做的。《苕溪渔隐丛话》说此诗咏初冬景致,“曲尽其妙”。诗虽为赠刘景文而做,所咏却是初冬景物,了无一字涉及刘氏本人的道德文章。那似乎不是题中应有之义,但现实上,做者的高明之处正在于将对刘氏风致和节操的称颂,不着陈迹地糅合在对初冬景物的描写中。因为在做者看来,一年中最美妙的风光,莫过于橙黄橘绿的初冬风光。而橘树和松柏一样,是最足以代表人的高尚风致和坚贞的节操。
因为是伴侣关系 并且名字就是赠刘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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