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国优先权是指商标注册申请人自其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商 标注册申请之日起6个月内,又在中国就不异商品以统一商标提出 商标注册申请的,按照该外国同中国签定的协议或者配合参与的国 际公约,或者根据彼此认可优先权的原则,能够享有的优先权,即 将该商标在外国第一次提出注册申请之日视为其在我国提出商标注 册的申请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