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两边自行协商处理。当事人在自愿的根底长进行协商,达成协议。
2、调整法式。不肯两边自行协商或达不成协议的,两边可自愿申请企业调整委员会调整,对调整达成的协议自觉履行。调整不成的可申请仲裁。当事人也可间接申请仲裁。
3、生效的仲裁调整书或判决书的,另一方当事人能够申请人民法院强迫施行。该法式是人民法院处置劳动争议的前置法式,也就是说,人民法院不间接受理没有颠末仲裁法式的劳动争议案件。
4、法院审讯法式。当事人对仲裁判决不平的,能够自收到仲裁判决书之日起15日内将对方当事人做为被告向人民法院提告状讼。人民法院根据民事诉讼法式停止审理,实行两审末审造。法院审讯法式是劳动争议处置的最末法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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