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配合过失立功,刑法理论与实务界存有颇多争议,此中最为核心的一点便在于配合过失立功能否成立配合立功它能否为一种独立而其实的立功形态对此,学者之间的必定与否认立场可谓泾渭清楚。
行为配合说是主不雅主义的共犯理论。该学说认为立功是行为人主不雅恶性的表示,配合立功的“配合”恰是配合恶性的表现,而配合立功的行为不外是实现配合立功人主不雅恶性的工具。因而,配合实行犯只要主不雅上有天然行为之配合意思,客不雅上具有配合行为就足以构成。因而,过失不影响配合立功的成立,配合过失立功是成立的。而目标行为论者将过失行为理解为一种不留意的目标行为,也是一种意思行为,当然可能构成二人以上的配合过失立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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