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城市建立档案办理法子》第二条规定,城市建立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立及其办理活动中间接构成的对国度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类类别和差别载体文件质料的总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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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城市建立档案办理法子》第二条规定,城市建立档案是指在城市规划、建立及其办理活动中间接构成的对国度和社会具有保留价值的文字、图纸、图表、声像等各类类别和差别载体文件质料的总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