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点流程1、由村民本人向村民委员会提出申请;因年幼或者智力残疾无法表达意愿的,由村民小组或者其他村民代为提出申请。
2、经村民委员会民主评断,对契合规定前提的,在本村范畴内通知布告;
3、无严重异议的,由村民委员会将评断定见和有关质料报送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4、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评断定见之日起20日内提出审核定见,并将审核定见和有关质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审批。
5、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分应当自收到审核定见和有关质料之日起20日内做出审批决定。对批准赐与农村五保供养待遇的,发给《农村五保供养证书》;
打点地点本人户口所在地的村民委员会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