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遗赠人先死其子女是否可以代位受遗赠?

6个月前 (10-08 02:41)阅读3回复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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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定继承中,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灭亡的,由被继承人的晚辈曲系亲属代位继承,能够参与代位继承的人能够是继承人的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曾外孙子女等,不限辈份都能够代位。

张密斯的那起纠纷源于遗赠能否能够代位的问题,张密斯的母亲是被继承人的邻人,两人世虽有爱情关系,但是没有婚姻关系,也没有血缘关系,不属于继承法上的继承人范围。被继承人通过写下遗嘱让张密斯的母亲“继承”其财富,其实是一种遗赠行为,不是法定继承也不是遗嘱继承,而代位继承只能发作在法定继承中。

律师认为遗赠若是要实现,受遗赠人必需晚于遗赠人灭亡,受遗赠人先死的,遗赠不克不及实现,遗赠人若是没有新的遗嘱,该部门遗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在本案件中应当由立遗嘱人的子女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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