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发布新年放假安排
2020年是新中国成立71周年,也是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时期。为了确保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社会稳定,国务院发布了新年放假安排。具体安排如下:
1.元旦放假:1月1日至3日放假,共三天。
2.春节放假:1月24日至30日放假,共七天,其中1月19日(星期日)和2月1日(星期六)上班。
3.清明节放假:4月4日至6日放假,共三天。
4.劳动节放假:5月1日至5日放假,共五天。
5.端午节放假:6月25日至27日放假,共三天。
6.中秋节放假:10月1日至8日放假,共八天,其中10月10日(星期六)上班。
以上是国务院发布的2020年放假安排,各地也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如有变动会进行及时通知,公众可以关注媒体官方渠道获得最新消息。
总体来看,2020年的放假时间比较充裕,而且春节和中秋节都放了较长的假期,这对于民众来说是一个好消息。但是,在享受假期的同时,我们也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不要因为放松而导致疫情反弹和意外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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