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港回归前的1997年,香港的行政长官一职并不存在。但是,香港回归之后,根据《基本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设行政长官,并由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因此,香港的第一任行政长官也就在回归后产生。
香港第一任行政长官是董建华。他于1997年7月1日正式宣誓就任行政长官,担任该职位直至2005年3月。董建华出生于广东省南海市,曾在广州市政府和菲律宾驻华大使馆工作过。1992年,他被任命为香港的行政局局长,后来又担任过香港特首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和香港特区筹备委员会委员。董建华担任行政长官期间,积极推进香港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
董建华在担任行政长官期间,面临着许多困难和挑战。其中最大的挑战之一就是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董建华曾经表示,香港特别行政区是中国的一部分,特首选举应该遵循《基本法》规定和中央的决定。因此,他并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来满足香港人民的民主诉求。这一立场在香港社会引发了争议和 *** 。
此外,董建华还在担任行政长官期间推进了香港与内地的经济合作和社会交流。他积极推进港珠澳大桥、香港国际机场第二跑道、西九文化区等重要项目的建设,为香港的经济繁荣和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总之,董建华是香港特别行政区历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作为香港第一任行政长官,在香港的建设和发展方面做出了巨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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