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主席、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我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成的。它具有制定和修改宪法和法律的权力,选举和决定国家最高领导人的权力,以及对国家各级权力机关的监督权力。
国家主席是中国人民共和国的国家元首,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国家主席具有向外代表中国、接受外国使节的信任状、授予国家荣誉称号和勋章等职权。国家主席也是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主席。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具有监督行政、审查法律、解释宪法等职责。常委会还负责选举和任免国家副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等职位。
总之,我国的最高权力机关是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国家主席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组成的。他们共同行使国家的最高权力,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实行人民民主专政的根本政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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