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线抢注哪吒商标的背景
2019年上映的国产动画电影《哪吒之魔童降世》大获成功,成为中国电影史上票房第二的国产电影。由于该电影主角哪吒的形象深受观众喜爱,因此各种哪吒形象的相关周边产品也开始火爆销售,成为了众多企业争相抢占的市场。
作为该电影的出品方之一的光线传媒,在上映后不久就申请注册了哪吒相关商标。但光线公司的这一行为却引来了众多网友的质疑和批评。他们认为,哪吒这个形象是中国民间传说中的人物,不应该由单一企业独占商标使用权。
关于光线抢注哪吒商标的法律性质
根据中国《商标法》和《反不正当竞争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商标的注册和使用要符合如下条件:
1.商标必须是与商品或服务有关的标记,与公共利益和公共道德无悖。
2.商标必须具有可区分性。
3.商标不得侵犯他人的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他人的姓名、名称、肖像、名誉、荣誉、商号、著作权等权益。
对于光线公司申请注册哪吒商标,是否符合上述法律规定,需要具体分析。
从第一个条件来看,哪吒商标使用在哪吒形象的周边产品上是符合商品和服务相关性的,因此这一点光线公司的申请是合法的。
从第二个条件来看,哪吒这个形象本身在中国文化中是一个独特的符号,具有较高的可区分性。因此,这一点光线公司的申请同样是合法的。
但从第三个条件来看,光线公司申请注册哪吒商标的行为是否侵犯了他人的权益,即是否侵犯了哪吒形象背后的民间传说的知识产权,需要考虑到哪吒形象本身的历史渊源和传承方式。
哪吒形象源于中国民间传说,是属于全社会的共同文化遗产。虽然没有具体的著作权人或知识产权人,但这并不意味着任何企业都可以随意使用和注册哪吒商标。
如果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来看,光线公司在哪吒电影上映后不久申请注册哪吒商标,似乎存在搭便车、混淆视听等不正当竞争的情况,需要受到相关的法律制裁。
结论
光线抢注哪吒商标的行为从法律上看并不能得出一致的结论。但从文化和公共利益的角度来看,哪吒形象的保护和传承应该成为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在国家层面上,应该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对哪吒形象进行全面的保护和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