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点前提已在防城港市内打点过栖身证,因遗失、损坏等原因需要补领、换领。
打点质料1、居民身份证;
2、有效的栖身地住址证明(例如: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户主的户口簿等)
3、损坏的需提交原栖身证。
注:办证人员需到栖身地派出所收罗相片。
接纳集体申领体例申领栖身证的,由用人单元指派专人负责打点。被指派人员应当供给本人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打点流程1.申请人提交质料
2.公安派出所审核
3.县级公安机关审核
4.造做证件
5.发放证件
打点时限及费用打点时限:20个工做日。
打点费用:20元
打点地点上班时间:礼拜一至礼拜五 早9:00-17:00
居民现栖身地所属公安户籍派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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