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够查一下那段汗青。
1902年至1904年,沙皇俄国为了攫取在中国东北地域的航运权,责成俄罗斯帝邦交通部派出手艺人员,在其武拆队伍的护卫下,勘测了松花江河道。提出嫩江汇流处(三岔口)以上的河段改称第二松花江,三岔口以下的河段改称第一松花江。
对此,其时的清朝政府没有赐与必定。
1931年“9。18”事情后,日本帝国主义实现了“把中国东北变成日本间接殖民地”的多年夙愿。为了加强对殖民地的统治,伪满政府在1938年12月 20日公布了《河川法》。1939年4月1日,伪交通部发书记《为书记事兹将河川法第一条之河川名称及区间指定》。
公布河流名称时,把松花江的两江口(二道江汇流处)至嫩江汇流处称为“第二松花江”,把三岔河口以下河段称松花江。其时,伪交通部里日本人占对折以上。现实上,是在日本人说了算的情况下,把我们不断叫了500多年的松花江上游,硬是改称为“第二松花江”!
“第二松花江”的名称,是俄、日帝国主义侵略中国的产品。
以上汗青复习段落,节选自《江城日报》2005年3月14日7版之篇,做者为马茗笙。
百度到的:
“ 第二松花江(Di’erSonghuaJiang),即西流松花江(自天池而下至松原市扶余县三岔河口)建国后曾用名称,1988年废行。
因西流松花江(即松花江吉林省段)本为松花江那一名词的汗青根源。强分为第二,有悖汗青。
1988年2月25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决定【废行】第二松花江的名称,恢复松花江原名称”
在1962年9月至1965年6月期间的某一天,吉林市日报(也可能叫松花江日报或者江城日报)登载了一篇读者来信。
该读者来信称:中央政务院(即如今的国务院)曾经发布过一个文件,废行第二松花江的称呼。那位读者在来信中,把那份文件的详细发布时间、文件号码等等各项都交代了。
所以没有第二松花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