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根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元和职工配合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别工商户、未在用人单元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造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就业人员能够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由小我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
公事员和参照公事员法办理的工做人员养老保险的法子由国务院规定。
第十一条 根本养老保险实行社会统筹与小我账户相连系。
根本养老保险基金由用人单元和小我缴费以及政府补助等构成。
第十二条 用人单元应当根据国度规定的本单元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记入根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职工应当根据国度规定的本人工资的比例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小我账户。
无雇工的个别工商户、未在用人单元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造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敏就业人员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应当根据国度规定缴纳根本养老保险费,别离记入根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和小我账户。
第十三条 国有企业、事业单元职工参与根本养老保险前,视同缴费年期限间应当缴纳的根本养老保险费由政府承担。
根本养老保险基金呈现付出不敷时,政府赐与补助。
第十四条 小我账户不得提早收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按期存款利率,免征利钱税。
小我灭亡的,小我账户余额能够继承。
第十五条 根本养老金由统筹养老金和小我账户养老金构成。
根本养老金按照小我累计缴费年限、缴费工资、本地职工均匀工资、小我账户金额、城镇生齿均匀预期寿命等因素确定。
第十六条 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小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
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小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敷十五年的,能够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根本养老金;也能够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根据国务院规定享受响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十七条参与根本养老保险的小我,因病或者非因工灭亡的,其遗属能够领取丧葬补贴金和抚恤金;在未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整残完全丧失劳动才能的,能够领取病残津贴。
所需资金从根本养老保险基金中付出。
第十八条 国度成立根本养老金一般调整机造。按照职工均匀工资增长、物价上涨情况,适时进步根本养老保险待遇程度。
第十九条小我跨统筹地域就业的,其根本养老保险关系随本人转移,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小我到达法定退休年龄时,根本养老金分段计算、同一付出。
详细法子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条 国度成立和完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轨制。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实行小我缴费、集体补贴和政府补助相连系。
第二十一条 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由根底养老金和小我账户养老金构成。
参与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农村居民,契合国度规定前提的,按月领取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二条 国度成立和完美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轨制。
省、自治区、曲辖市人民政府按照现实情况,能够将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合并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