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给质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元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情况、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等情况的证明;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该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安康查抄证明。
4、收养人经常栖身地方案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5、收养人经常栖身地方案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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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给质料:
1、收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
2、由收养人所在单元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情况、有无子女和抚育教育被收养人的才能等情况的证明;3
、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该当收养子女的疾病的身体安康查抄证明。
4、收养人经常栖身地方案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
5、收养人经常栖身地方案生育部分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的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