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遵守交通治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答应不得驶进。
二、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治理人员指挥,注重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三、原则上非业主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过夜,若确须停放应该停在车棚内指定位置。
四、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随意停放。
五、凡因不遵守车辆停放规定而造成车辆损伤或遗失,后果自负。
六、内部车辆出进小区要出示出进证,外部车辆出进小区时,司机需要自觉出示行驶证,由值班员履行登记手续。
七、车辆进进小区,司机必须减速行驶,禁止喊喇叭,注重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八、机动车辆要本区行驶,时速不得超过15公里,摩托车时速不得超过20公里,严禁超车。
九、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宝贵物品须随身带走。
十、进进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
十一、不准在小区内任何场所试车,修车、练车。
十二、不准碾压绿化土地,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公用设施。
十三、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上停放车辆(机动和暂时车辆只能停放在指定位置,非机动车辆必须放在自己的停车场)。
十四、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立刻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
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十五、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证实,属宝贵、大件物品或移家物品,必须由住户到治理处办理有关物资放行手续,方可放行。
十六、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