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元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元供给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定见并盖单元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两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成婚证(离婚证及抚育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此中户籍本、成婚证(离婚证及抚育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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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申请人凭遗失证明到区妇幼保健所领取并填写《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
2、申请人持《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表》及遗失证明到原助产单元申请领取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助产单元供给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并在申请表上加具定见并盖单元公章。
3、申请人将申请表、遗失证明、出生医学记录复印件以及父母两边户籍本(如小孩已入户,须含小孩户籍本)、成婚证(离婚证及抚育证明)、身份证提交区妇幼保健所,此中户籍本、成婚证(离婚证及抚育证明)、身份证审核原件,保留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