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创通木业有限公司因违背《建立项目情况庇护治理条例》被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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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创通木业有限公司因违背《建立项目情况庇护治理条例》被惩罚

3月6日,嘉兴市生态情况局做出嘉环(善)罚〔2023〕17号惩罚决定书。浙江省人民政府官网载明:浙江创通木业有限公司因消费过程中次要污染物为粉尘和有机废气,配套建立有除尘设备、活性炭吸附废气处置设备等。但消费至今未通过环保配套设备验收,根据《建立项目情况庇护治理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浙江省生态情况行政惩罚裁量基准规定》表2-2 需要配套建立的情况庇护设备未体味收或验收不合格,投进消费利用、验收中故弄玄虚的裁量原则的规定,被惩罚款20万元。

浙江创通木业有限公司因违背《建立项目情况庇护办理条例》被惩罚

浙江创通木业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04月08日,注册地位于嘉善县魏塘街道湘家路67号,法定代表报酬邱雪燕。(记者高允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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