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就《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协做治理暂行办法》收罗定见
北京商报讯(记者 廖蒙)据央行官网,2月17日,央行发布关于《内地与香港利率互换市场互联互通协做治理暂行办法(收罗定见稿)》公开收罗定见的通知,明白“北向互换通”初期可交易标的为利率互换产物,报价、交易及结算币种为人民币。
根据介绍,本办法适用于“北向互换通”,即香港及其他国度和地域的境外投资者(以下简称境外投资者)经由香港与内地根底设备机构之间在交易、清理、结算等方面互联互通的机造安放,参与内地银行间金融衍生品市场。“南向互换通”有关规定另行造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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