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我是运营摩托车销售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不到10万元,请问还能像2022年一样开具免税的增值税公用发票吗?
答:《财务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2023年第1号)第一条规定,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销售灵活车,能够按上述规定享受免税政策,开具左上角有“灵活车”字样的税率栏为“免税”的增值税公用发票。
来源:国度税务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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