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将来三年部门道路禁行摩托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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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晚报讯 (记者 高灵灵) 日前,深圳交警发布《深圳市公安局交通差人局关于制止摩托车在部门道路行驶的布告》。

布告展现,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深圳将制止摩托车(含二轮、正三轮、侧三轮摩托车等)在部门道路行驶。福田、罗湖、南山、盐田、宝安、龙岗、龙华、坪山、光亮区内的道路,除107国道(北起莞深接壤处,南至新桥立交)、坪山大道(东起惠深接壤处,西至白石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零时至24时制止摩托车行驶。大鹏新区内的道路,除坪西路、鹏飞路、葵鹏路、南西路、海滨路、同富路、坪葵路、盐葵路外,其他所有道路每日零时至24时制止摩托车行驶。

关于在深圳市处置公共设备夺修、警用巡查所利用的摩托车、经市残联存案的残疾人灵活轮椅车,以及根据有关规定注册注销,纳进特种行业存案治理的,不受上述制止行驶办法限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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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评论

精彩评论
  • 2024-06-04 14:35:27

    对于深圳未来三年部门道路禁行摩托车的决定,我表示理解和支持,这有助于提升城市交通的安全性和效率性,路权平等是现代都市发展的必然趋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