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止2001年第13号等5部公告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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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湛江海关12360办事热线)

海关总署通知布告2023年第12号(关于废行2001年第13号等5部通知布告的通知布告)

为进一步标准海关加工商业监管束度,鞭策加工商业高量量开展,根据监管现实,海关总署决定废行内容已被现行政策笼盖或者已不再契合当前工做要求的2001年第13号通知布告、2005年第38号通知布告、2005年第57号通知布告、2009年第51号通知布告、2013年第51号通知布告等5部通知布告。

特此通知布告。

海关总署

2023年2月15日

通知布告下载链接:

海关总署关于废行2001年第13号等5部通知布告的通知布告.doc

海关总署关于废行2001年第13号等5部通知布告的通知布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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