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诉公众号侵犯个人肖像权案胜诉,获赔7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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鞭牛士 2月2日动静,据南方都会报报导,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发布了葛优与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收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判决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补偿原告葛优经济缺失7000元。

葛优诉公家号进犯小我肖像权案胜诉,获赔7000元

判决书展现,被告湖北绿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系微信公家号“咸宁生活范”的账号主体。涉案公家号“咸宁生活范”于2016年7月23日发布了侵权文章,此中利用了10张葛优肖像做为配图,此中4张肖像构成一个动图。

葛优表达,被告未经原告受权答应,私行利用原告多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尾部位置植进公家号二维码等贸易信息。旨在操纵收集热点“葛优躺”及原告的社会出名度惹人存眷,从而到达鼓吹妥帖其平台和营业务的目标。

北京互联网法院认为,被告的行为进犯了葛优的肖像权。天然人的肖像权遭到损害的,有官僚求停行损害、消弭影响、赔礼报歉,并能够要求补偿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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