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信公众号发文擅自使用4张葛优图片,赔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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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边角料获批葛优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收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日前公开,北京互联网法院判令海信补偿葛优经济缺失1000元。

天眼查App展现,海信在其主办的方微信公家号中发布了2篇配图文章,私行利用葛优4张肖像图片,并在文章中植进了告白鼓吹语及微信二维码等贸易鼓吹信息。葛优认为海信擅安适对外贸易妥帖鼓吹中利用其肖像,极易使浩瀚阅读者及消费者误认为原告与被告存在某种协做关系,据此索赔经济缺失14万元、精神损害安抚金1万元,维权合理开收5000元。

海信辩称主张的2014年10月公家号文章是葛优为海信做的代言告白,做为鼓吹已经得到葛优受权,版权不属于葛优所有。

北京互联网法院审理认为海信未经答应在其运营的微信公家号发布的文章中利用葛优肖像图片,进犯葛优肖像权,应当承担响应的侵权责任,不久前一审做出上述判决。

海信公家号发文私行利用4张葛优图片,赔了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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