葛优诉海信集团侵权获赔:因海信公号利用葛优肖像
3月2日,葛优与海信集团有限公司收集侵权责任纠纷一审讯决书公开。
文书展现,原告葛优诉称,被告海信集团未经原告受权答应,在其公家号中发布配图文章,私行利用原告4张肖像图片,并植进告白鼓吹语及二维码等贸易鼓吹信息,极易使消费者误认为两边存在协做关系。被告海信集团辩称,此中一篇公家号文章是截取了原告为被告做的代言告白图片,另一篇文章截图版权不属于原告所有。
法院认为,被告海信集团未经答应发布文章利用葛优肖像图片,应当承担响应的侵权责任。法院判决海信集团有限公司在涉案微信公家号中向葛优赔礼报歉,并补偿葛优经济缺失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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