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嘉兴市交通运输局得悉,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我省部门高速公路陆续施行差别化收费有关事项的复函》,附和我省部门高速公路陆续施行差别化收费政策,对契合前提的车辆予以通行费优惠,详细如下:
对仅行驶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互通至洪溪枢纽段、杭州湾跨海大桥北接线洪溪枢纽至步云枢纽段、沪昆高速公路步云枢纽至王店互通段、常台高速公路看音桥枢纽至王店东互通段、乍嘉苏高速公路南湖(嘉兴南)互通至凤桥互通段之间路段,进出均在申嘉湖高速公路新塍、王江泾(嘉兴北) 、油车港收费站,沪昆高速公路嘉兴东、王店收费站,常台高速公路秀洲(嘉兴西) 、马家浜、南湖(嘉兴南) 、王店东收费站,乍嘉苏高速公路余新、凤桥收费站等 11 个收费站,且利用 ETC 记账卡的浙 F 派司 1 类客车免收通行费。
优惠政策施行期限暂至 2023 年 12 月 11 日。
来源:禾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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