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按要求停止公示,公示时间为5天(2023年1月18日至2023年1月22日),公示期间若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反应至平城区城市治理综合执法大队(小我需属实在姓名,单元需加盖公章)。
附件:平城区疫情防控期间应急征用酒店费用统计表.xlsx
大同市平城区城市治理综合执法大队
2023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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