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乌海日报)
关于曝光超限超载车辆的布告
(2023年第2号)
现将1月11日—1月15日期间我市通过非现场执法电子挠拍系统摘集的违法超限超载车辆曝光如下,违法行为人或者灵活车所有人、治理人应当在收到告知后30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承受惩罚。
车货总重超100吨的
严峻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其他违法超限超载车辆
任何单元和小我均有权举报货运车辆超限超载的违法行为。
特此布告
乌海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收队
乌海市公安局交通治理收队
2023年1月16日
编纂:李镇
初审:李刚 赵永强
末审:杨延岭
出品:乌海日报社
转载请说明来源于乌海日报官方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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