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聚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危急废物有关资料被罚10万元
苏州聚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求助紧急废料有关材料被罚10万元
1月17日,苏州市生态情况局做出苏环行罚字﹝2023﹞06第006号惩罚决定书。信誉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苏州聚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未按规定申报求助紧急废料有关材料,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料污染情况防治法》第七十八条第一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料污染情况防治法》第一百一十二条第一款第(二)项及第二款,责令纠正并惩罚款人民币壹拾千万元整。
图片来源:信誉中国(江苏苏州)
苏州聚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1月15日,法定代表人沈建强,住所:苏州市吴中区甪曲镇淞河路1号。(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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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1-19 15:54:19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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