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履行功绩补偿义务,联建光电收购交易功绩补偿义务人何吉伦被深交所给予公开谴责
联建光电2月27日通知布告,深交所对公司收买交易功绩抵偿义务人何吉伦赐与公开训斥的处分。
2013年12月,联建光电与何吉伦等四川分时告白传媒有限公司(简称“分时传媒”)股东签定《现金及发行股份购置资产协议》《盈利揣测抵偿协议》,以现金及发行股份的体例购置分时传媒100%股权。
根据协议约定,何吉伦及其他相关股东许诺分时传媒2013年至2017年净利润别离不低于8700万元、1亿元、1.13亿元、1.22亿元和1.28亿元。假设现实净利润低于上述许诺净利润,何吉伦及其他相关股东将对联建光电停止抵偿。根据管帐师事务所出具的专项审核陈述,分时传媒2013年至2017年净利润完成2014年至2017年的功绩许诺。根据协议约定,何吉伦应付出功绩抵偿款1.42亿元。截至本决定书出具之日,何吉伦仍未履行功绩抵偿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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