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门:2023年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金融界1月9日动静 财务部发布关于明白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减免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布告,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自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进,减按1%征收率征收增值税;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来源:金融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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