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熟市古里东方制绒厂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10万元
常熟市古里东方造绒厂违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被罚10万元
1月31日,常熟市古里镇人民政府做出东综罚环字﹝2022﹞第33号惩罚决定书。信誉中国(江苏苏州)官网载明:常熟市古里东方造绒厂超越水污染物排放原则排放水污染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二项,惩罚款人民币壹拾万元整。
图片来源:信誉中国(江苏苏州)
常熟市古里东方造绒厂成立于2001年8月3日,法定代表人郭卫国,住所:常熟市古里镇双港村。(记者 杨登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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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2-06 16:00:23 所属分类: 头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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