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信用卡逾期八万(包含现金分期三万),面对银行催收,应该怎样说才不会被认定未套现,恶意透支?
他没问起,你就不提那方面的事。
他如果问起:透收后的资金用去哪里了;你就回他:日常消费利用了。
他如果说:思疑你套现信誉卡,让你供给消费时的小票。
你就说:我没有套现,满是一般消费利用。如果思疑我套现,当初怎么没触发你们银行的风控系统?为什么没有在第一时间致电我索要发票,以及封卡降额?
没有哪条法令律例有规定持卡人必需保留消费时的小票,信誉卡申领合同里面更是没有提醒那一点。因而,你那个要求是不合理的。
至于题主所关心的歹意透收!
那是属于【刑法】第196条信誉卡诈骗功的四种情形之一。
想要认定一个欠款人歹意透收很难,需要综合考虑各方面的因素。
做为欠款人,你的信誉卡透收本金刚好五万,对吧?(现金分期不算在内)
你只要连结不失联,没有把透收后的资金用于违法立功活动,不随意停机关机遁藏催收,每个月打个德律风给发卡行筹议你的还款事宜,就不会有那方面的风险。
发卡行只不外是想收回你的欠款,不是想把你抓紧去革新。
所以,有才能就尽快和发卡行协商还款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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