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新增19例阳性其中竟然有15人系从缅甸入境投案自首,究竟因什么罪行自首?
来函征询:据云南发布动静,10月1日0时至24时,我省新增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确诊病例14例、境外输入无症状传染者4例。新增本土无症状传染者1例。确诊病例治愈出院5例。此中15系不法出境到缅甸,然后又从缅甸到疆域投案自首,实行隔离医学察看,继续而检出新冠病毒核酸阳性。请问那么多人不法出境到缅甸,然后投案自首,事实因什么功行要投案自首?
吴国雄律师:据相关报导,因为缅甸新冠疫情严峻,近期有相当数量涉事人员,大多是在缅北处置电信诈骗或赌博的不法越境人员回国投案。据此,涉事人员可能涉嫌:
1、偷越国(边)境功(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违背国(边)境办理律例,偷越国(边)境,情节严峻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惩罚金;为参与恐惧活动组织、承受恐惧活动培训或者施行恐惧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
2、诈骗功 (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束,并处或者单惩罚金;数额庞大或者有其他严峻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罚金;数额出格庞大或者有其他出格严峻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惩罚金或者充公财富。
立功以后主动投案,照实供述本身的功行的,是自首。关于自首的立功分子,能够从轻或者减轻惩罚。此中,立功较轻的,能够免去惩罚。
吴国雄 海关法专业资深律师,专注于私运立功辩解、海关争议处理、进出口法令风险防备。居于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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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纂:胡青宁
来源:吴国雄海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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