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9月25日,我向古巷法庭递交告状状,诉请判令曾卓彬和曾燕然补偿先夫亡故的各项缺失。古巷法庭接到告状素材后,拒开素材收据,拒不依法在7日内决定能否立案受理。经屡次交涉无果,我不得已向您的前任陈佾院长反映情状,但没有得到任何回复,亦不见有何效果。无法之下,我越级向市中级法院陈文毓院长反映情状。在陈文毓院长干预干与后,古巷法庭恼羞成怒,竟然违法裁定不予受理。此时,距告状之日已有三个月。我不平裁定,于2011年1月10日提出上诉。2011年2月15日,市中级法院裁令潮安县法院立案受理。接到市中级法院的裁定书后,古巷法庭陆续挈延了三个多月,后于2011年5月24日决定立案受理。此时,间隔告状之日,恰好是整整九个月的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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