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2号。临漳镇政府出了一份对以上案件的处置定见,内容完全失实!纯属故弄玄虚!而且未盖公章!2012年5月9号。临漳县信访局、临漳县建委、临漳县疆土局、临漳县公安局、临漳镇派出所、临漳镇政府和我们当面召开听证会,内容如下:1临漳县建委指导说修错茬路合法,2临漳县疆土局以87年已废行的《人民公社六十条》当做96年充公我坑地的根据,至今没有拿出当初充公坑地的相关手续及法令根据、文件等。对万马二干部侵吞坑地的行为无阐明。3临漳镇政府干部说:李耀光率寡在市信访局和市委院内, 公开将我夫妻殴打至残、强行押回临漳的案件。仅仅是小小的摩擦.4公安不法拘禁我母女无阐明。那些回答完全失实!地道故弄玄虚!滥用权柄,违犯了相关法令和河北省建委批示、邯郸市建委1999.11号文件精神,至今拒不构成文字回答定见,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