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各部分报送省政府的请示性公函,凡涉及其他部分权柄的,必需主动与相关部分足够协商,由主办部分与相关部分次要负责人会签或结合报省政府审批。部分之间有不合的,主办部分次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克不及获得一请安见的,主办部分应当列明各方理据,提出打点定见,与相关部分次要负责人会签后报省政府决定。
0
五十、各部分报送省政府的请示性公函,凡涉及其他部分权柄的,必需主动与相关部分足够协商,由主办部分与相关部分次要负责人会签或结合报省政府审批。部分之间有不合的,主办部分次要负责人要主动协商;协商后仍不克不及获得一请安见的,主办部分应当列明各方理据,提出打点定见,与相关部分次要负责人会签后报省政府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