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地时间2月11日,白宫颁发有关 美国总统拜登与加拿大总理特鲁多就击落加拿大空域“不明物体”停止通话的声明。
3、证人姚小伟于2011年4月做第一份询问笔录有如下笔录:“问:其时李良谋打杜威了吗?答:没有,我不断在场,没有看到李良谋打杜威。”,而在案发11个月后(2012年3月21日)做的第2次询问笔录称:“问:你看见李良谋摘用拳脚等殴打杜威了吗?答:那我没有重视到,我只是看见李良谋用手卡住房杜威的颈脖部,再没有看见有什么殴打行为。”在案发1年零4个月后(2012年8月14日)所做的第3次询问笔录称:“李良谋是从杜威的背后用手卡住杜威的脖子并拦住杜威的肩膀将杜威拉下车的,杜威就被摔倒在马路上,李良谋用拳头朝杜威的胸部捣了几下,我只看见李良谋用拳头朝杜威的胸部捣了,详细捣了几个我实没重视。”,值得重视的是,证人姚小伟的后2份证言,间隔案发时间长达11个月至1年4个月之久,其对事务颠末非但没有遗忘,反而越详尽,越对被告人倒霉,由“没打”到“卡住脖子,没打”再到“朝胸部捣了几下”,违犯了一般证人初次做证最为详尽的老例,不肃清遭到主客看因素骚乱的可能,其证词存有疑点,且没有其它证据佐证,不克不及做为定案根据。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