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船煤业声称的“五年后还地于民”,是其义务所在(《中华人民疆土治理法》第三十一条)。但地盘的量量和数量却无法。据我们走访查询拜访,复垦后的地盘,底上是几十米厚的碎石、渣土,表层笼盖几十公分厚的黄土,在数十年内底子恢复不到原生态,无法耕种。村内的山头梯田酿成平原地带后,复垦的地盘和我们原有的地盘数量能相当吗?那些都是未知数。世代在那块地盘上繁衍生息,靠耕田为生的村民们,五年之后他们该怎么办?他们大都没有手艺,没有学历,出格是老弱病残、妇女儿童,失地以后将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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