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真想了想,不开发票,估量那些钱都往了那位“队长”的腰包!我们苍生不傻!辛勤打工那么多年晓得什么喊“灰色”收进!那11元,20元不多!可住在马务的外来务工人员却良多!一百个,一千个,一万个加起来会是几呢?那位曾经坐过牢,又满嘴酒气的“队长”,我想他的“灰色”收进不行那些吧???良多一路打工的伴侣往打点栖身证明的时候回来也经常提起表面和他类似,满嘴酒气的人,我想应该也是“萧国安”队长吧?上彀查了下《公事员法》此中规定:不得录进曾经立功或受刑惩罚的工做人员!可为什么如许的人还能在政府单元工做!第一点,工做时间饮酒!第二点乱收费!为什么如许一个为苍生办事的部分,仍是个收费项目标部分会聘用你如许的“人才”呢?本人已经在网上赞扬过一次的了!可是监管部分仍是听之任之!并没有做出处置!我不晓得如许的人还能够担任政府部分的重要职务?还要如许的人来为苍生办事?请问监视部分!政府部分!你们的诚信在哪里?你们对苍生负责任表现在哪里?我想不大白原因,不外在11月4日我末于大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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