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安机关把案件移交给法院处置不到两周的时间,法院那边的办案人员即提出期看墨虹能自行舍弃那起民事诉讼。有一次法院喊墨虹过往,那边的办案人员间接对她说民事诉讼提不起,那个工具都没什么的,提了其实也等于白提,底子赔不到一分钱,搞得似乎她身上并没有发作什么大不了的工作一样,无辜被砍差点就此没命,自认不利就让它过往算了。期间提到补偿问题,法院的办案人员说功犯熊洪镇他没有补偿那个才能,问了也白问。好,暂且先不管他那个补偿问题,莫非他熊洪镇如今就能够像什么事都没发作一样,在外面逍远安适,连牢都不消坐吗?他说他有癌症,那其它四个未挠的人,还未往挠捕就能够如许随便轻率了案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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