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今“退路”问题不克不及回避了,有人立即想到的却是制止农人处置本身的地盘,同时对官府的圈地却仍然没有有效的约束。似乎农人假设没了“退路”就只是他们鼠目寸光随便卖地的成果。说实话,我固然对那些视农人自有其地为洪水猛兽的言论很恶感,经常不由得要辩驳,但其实不认为地盘私有造能包治百病,也其实不完全反对对农人卖地停止某些管束,特殊是对改动用处的卖地。假设可以做到“农人不想卖,就能够不卖”,那么“农人想卖,未必就能够卖”也算是有些理由。但是假设做不到“农人不肯,就能够不卖”(“严重公益”的征地另当别论,但如我曾说过的,公益的认定与征地的体例也应该变革),那么“农人情愿也不克不及卖”恐怕就会有猫腻。那就是我说过的:在涉农问题上的“尺蠖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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