赴川服务 永无止境——第23批赴川博士服务团岗前培训暨工作部署会召开
本案证据:1、北碚区法院(2013)碚法民初字第05933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及其檀卷;2、北碚区法院(2014)碚法执异字第00008号施行裁定书及其檀卷。上述裁判文书及其檀卷在北碚区法院,请调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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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证据:1、北碚区法院(2013)碚法民初字第05933号民事判决书、裁定书及其檀卷;2、北碚区法院(2014)碚法执异字第00008号施行裁定书及其檀卷。上述裁判文书及其檀卷在北碚区法院,请调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