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国产电影《三流女侠》抄《拳皇》角色被判赔80万:(转载)
转发:国产片子《三流女侠》抄《拳皇》角色被判赔80万:
6月8日,据北京海淀法院动静,因认为《拳皇》游戏角色形象被擅用于片子《三流女侠》的拍摄,乐玩新大地科技有限公司将被告金刚时代文化传布有限公司、被告北京威驰克国际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被告上海湃拉影视文化传媒工做室诉至法院。
日前,海淀法院审结了此案,一审认定三被告的行为构成损害著做权及不合理合作,判决三被告登载声明消弭影响,并连带补偿乐玩公司经济缺失及合理开收80万元。
原告乐玩公司诉称,《拳皇》系列游戏系日本SNK公司于1994年起头出售的一款典范对战型肉搏街机游戏。
经受权,乐玩公司享有《拳皇》97版和98版游戏以及涉案游戏的人物角色等在中国大陆地域的相关著做权权力及以本身的名义依法维权的权力。
三被告未经答应,在造造、发行的片子《三流女侠》中利用了涉案游戏的典范人物形象“不知火舞”、“蔡宝奇”、“陈国汉”、“二阶堂红丸”,损害了乐玩公司享有的复造权、改编权、摄造权及信息收集传布权。
此外,三被告对涉案片子中的对应角色停止误导人命名并以“不知火舞重操旧业”对其影片停止鼓吹,构成不合理合作。故原告诉至法院,恳求判令三被告停行被诉损害著做权及不合理合作行为、消弭影响并连带补偿乐玩公司经济缺失300万元及合理开收10万元。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涉案游戏中的“不知火舞”、“蔡宝奇”、“陈国汉”、“二阶堂红丸”四个角色形象属于著做权律例定的美术做品。乐玩公司经合法受权,对涉案游戏及此中的美术做品享有著做权,有权在本案中零丁以本身的名义主张权力。涉案片子对涉案游戏中的四个角色形象是以摄造片子的办法将乐玩公司享有权力的上述美术做品固定在了响应载体上,后又通过爱奇艺网站停止传布,该行为构成对摄造权及信息收集传布权的损害。关于乐玩公司有关其改编权及复造权遭到损害的主张,法院未予撑持。
在将四个涉案游戏角色形象用于片子人物的根底上,三被告又以“不知火舞重操旧业”对片子停止鼓吹,并操纵“陈国汉”、“蔡宝奇”、“二阶堂红丸”的角色名称或形象特征将其片子人物定名为附近的“陈胖子”“蔡主任”“唐唐”,系私行利用与具有必然影响的涉案游戏角色不异或近似的名称,违背了反不合理合作法第六条第一项之规定,属于足以惹人误认为与涉案游戏及其角色存在特定联络的稠浊行为。
最末,法院判决三被告登载声明消弭影响,并连带补偿乐玩公司经济缺失70万元及合理开收10万元。
本案仍处于上诉期内。